斑竹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1.为规范社区斑竹管理,充分发挥斑竹管理职能作用,确保食客论坛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2.定适用于食客论坛各版块的所有斑竹。
第二章 斑竹权限(权利)及义务1.各版块斑竹负责制定本版块的版规,提交论坛管理员经审核后发布。
2.拥有所管理版块的操作管理权限,即可按社区及版务相关规则对帖子进行加精、置顶、转移及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论题。
3.具有策划和组织与论坛主题有关的活动的权利,但所发起的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社区规则。
4.享受社区斑竹津贴(积分)待遇。
第三章 工作条例(义务)1.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区形象。
2.每天浏览本版块的新帖,及时移动、编辑或删除所管理栏目内出现的违反社区管理条例或栏目管理规定的帖文,但一定要对操作对象发短信说明。对不良灌水者可站内直接短信向其提出警告,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可至版务管理发贴通知管理员,并附相关资料(如帖子、短信的截图等)。
3.及时维护所管理栏目的正常秩序,积极参与调节及处理版内纠纷,确保所管理栏目持续、健康地发展。
4.善待网友,认真回答网友提问,虚心接受建议与批评,严禁使用任何攻击、辱骂性词汇。
5.疏导为主,慎用权力,耐心解答社员对于管理工作的质疑,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
6.妥善使用斑竹管理权限,不得利用斑竹权限干扰社区其他论坛的版面建设。
7.认真解答社区对管理工作的质疑,虚心接受批评,服从社区的统一管理。
8.出现个人不能或不便解决的问题时,及时向社区管理员通报。
9.配合社区开展的商业活动,不得使用斑竹权限对社区开展的商业活动进行任何操作。
10.遵守纪律,严禁泄露管理论坛讨论内容及管理界面。
11.妥善保管登陆用户密码,不得将用户密码转借他人使用。
第四章 管理制度1.请销假制度
(1)斑竹请假须在对应的管理论坛(专帖)备案,填写任职论坛名称、请假理由及假期,并按规定如期销假,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假期的,须通过其他途径通知社区。
(2)斑竹请假同时须做好版务管理交接(移交副斑竹或管理员),并每次假期不得超过30天。
2.任期制度(1)斑竹每届任期一年,期内考核总体评定为优秀、良好及网友评议合格后可续任。
(2)实习初聘一个月,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斑竹,并按其他斑竹任期制度执行。
3.考核制度(1)考核体系包含以下指标:
①、在线时间:每月登陆社区天数不少于15天;
②、论坛管理操作情况:每月进行版务操作不少于30次;
③、参与论坛讨论情况:每月在任职的论坛内发帖(含回复)不少于50个;
④、精华区整理及更新情况;
⑤、论坛主题引导和秩序维护情况;
⑥、使用权限的正确性鉴定;
⑦、组织纪律性;
⑧、与团队其他人员的关系及协助精神;
⑨、履行其他义务情况。
(2)社区每三个月对在任斑竹进行总体考核一次,并根据以上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斑竹,社区有权免去斑竹职务。
4.辞职制度
斑竹辞职,需在内部论坛提出申请,社区将根据情况在10日内作出相应处理。
5.投诉制度
(1)斑竹在社区活动过程中,与其他斑竹发生意见分歧、纠纷或就对方的管理产生质疑时,本着“内部纠纷内部处理”的原则,在相互通过信息方式沟通不妥的情况下,可通过站内短信等隐秘途径向管理员汇报,或在版务管理提交意见建议及投诉申请,不得利用斑竹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相互攻击及提出质疑,以破坏所管理栏目及社区管理队伍的团结性。
(2)斑竹在进行版务处理时,与一般社民发生纠纷,应本着“沟通为上”原则,主动与投诉人进行沟通并协助管理员处理好投诉。
(3)斑竹在进行社区活动中,遭受他人恶意诽谤及人身攻击等行为时,应及时通过社区站内短信向社区管理员通报及求援处理,不得相互攻击。
(4)社区在外部受理其他投诉时,斑竹应冷静对待,若就此投诉有所看法,可以通过社区信息或邮件等方式向相关管理员,也可在管理论坛提出个人建议,不得哗众取宠,利用斑竹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外随意评论投诉或被投诉的一方,而导致事态扩大。
6.奖惩条例(1)未按规定要求请销假或逾期未归视为擅自离岗且15天以上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虽已按规定请假但累计假期超标准又无提前向相关管理员阐述正当理由的,社区有权视为引咎请辞处理。
(2)凡经考核不合格的,社区直接免除其斑竹职位;凡经考核为优秀、良好的,社区将根据对应考核等级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
(3)未服从社区统一管理,利用斑竹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进行煽动、集众闹事及破坏社区形象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4)泄露管理论坛内容或转借拥有管理权限的会员帐户供他人使用并经查实,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若非个人原因导致拥有管理权限的会员帐户被他人窃取并因此导致严重后果的,社区将追究未妥善保管会员帐户的斑竹过失责任(如口头警告、通报批评、降职或免职等处理)。
(5)利用斑竹身份(或本人使用的其他会员帐户)在社区活动过程中,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区规则的行为,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免职处理,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6)对社区上级管理人员在权限范围内行使的操作实施逆操作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7)对使用斑竹权限干预社区活动,擅自删除、更改社区公告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8)对使用斑竹权限擅自删除、更改社区开展的商业活动内容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9)滥用权限,对网友进行打击报复的,社区有权视情直接作出降级或免职处理。
(10)违反其他工作条例、投诉制度,造成一定影响的,社区有权直接作出内部警告、通报批评、降级或免职处理,甚至销户等的处理。
第五章 附则本规定解释权归食客论坛,并有权进一步修改及完善。